
《药》读后感(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药》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药》读后感1鲁迅先生的小说——《药》,把当时的社会现实揭露的淋漓尽致。在此,我尚且不谈与主题相关的问题,只说一下我对文中两个小细节的看法。
华老栓夫妇为其儿子所做的一切是不是平常父母对于自己子女的“爱”。乍一听,问题好象十分荒谬:父母对子女的关心不是伟大的“爱”吗?可在被扭曲的社会现实下,事情往往是难以想象的;正如现在的人们难以理解“套子里”的别里可夫。虽然如此,可文中的一些细节往往使人发出诘问:为这“药”,华老栓倾出了医生的积蓄;为这“要药”,华老栓“仿佛抱着一个十世单传的婴儿,别的事情都置之度外”,虽年老体迈,还“迈步格外高远”;为这“药”,华老栓弯下了本已直不起的腰,皱瘪的'脸上挤出枯涩的笑容;为这“药”,华大妈不知度过多少个不眠之夜,不知流了多少泪水(此诚可想而知)……所以这一切不多浸满了父母对儿子的爱吗?可我倒要问一句:如果华老栓夫妇不是只有一个儿子,而是有许多个儿子,足可以给华氏传宗接代,本就贫穷不堪的华老栓会不会倾出大半生的积蓄为不可救药的儿子买“药”呢?答案可想而知:华老栓是不会这么做的。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可以使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就有问题。
你想啊,尽管封建思想开始土崩瓦解,但象华老栓这一类人,“思想蛀虫”已经侵蚀到了他的脑髓,从根本上已经无法改变。他的脑子里充盈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束缚的难以换气,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向华氏的列祖列宗有个交代,他们竭力保住独苗苗的命根,不惜付出一切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他们“爱”的出发点就与平常父母对子女的爱的出发点有着本质的区别,又怎能说是父母之“爱”呢?他们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是为了完成他们的人生的重大使命——传宗接代,基于这一点,表现在儿子神圣就成了“爱”的假象。与其说华老栓夫妇的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不也是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身上的封建枷锁何等之紧,何等之牢吗?
《药》读后感2书是良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是窗户,高尔基说:“每一本书,都在我面前打开了一扇窗户。”我在寒假期间就读了《草房子》这本书,我不禁被荡漾于整部作品的悲悯情怀所震撼了。
《草房子》中讲述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小学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各样的难忘的故事。尤其是最后一章,故事颇为引人入胜。桑桑得了一种难以治愈的病,父亲带他走遍了千山万水去寻医,可是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治疗。那几天,桑桑每天晚上都要到老师温幼菊的家中去看她熬药。由于温幼菊经常熬药,所以屋子中弥漫着药香,于是就有了个很别致的名字“药寮”。最令我感动的还是温幼菊送给桑桑的两个字“别怕!”,正是因这两个字,桑桑才会坚持下去,他的病才得以痊愈。我看着这两个字,不禁想起那件事……
暑假中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中,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与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3“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向上提着。”这是鲁迅先生著作《药》里的一个句子。
《药》是鲁迅先生写的第三篇白话文短篇小说,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的第三篇白话文小说,这段话深刻而形象的描绘了清末民初时的社会景象。外有强横的西方列强,内有昏聩的满清王朝,巧取豪夺,搜刮抢掠,生灵涂炭,而百姓在这水生火热之中,却还执迷不悟,浑然不醒,被几千年皇权思想灌输下来的封建意识形态,依旧成为他们的头颈上的枷锁,任由摆布,即便被要被夺取了利益害死了性命,依旧愚钝不知。
这时由陈独秀、李大钊、胡适、鲁迅、蔡元培等一批有志之士发起的新文化运动,创编《新青年》杂志,鼓吹新文化,启蒙新思想,来唤醒民众。而鲁迅先生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人,用白话文写小说的形式,来完成此项使命。
《药》主要写了华老栓听信人血馒头可以治病救命的谣传,决定要用全部家当向刽子手购买人血馒头,救治自己唯一的得了痨病的儿子小栓。可是这个人学馒头是谁的呢?是革命者夏瑜的血。
这就是整个故事我认为最可悲的.地方,革命者夏瑜为了拯救中国的老百姓,唤醒他们的思想而牺牲的,却被他们认为他是疯子,并残忍的吃掉。这个世界是黑暗的。参与者围观者尽管年龄不等,却都是愚蠢而无知的。行刑者康大叔和牢头红眼睛阿义都是残酷无情的,老栓一家都是愚昧懦弱的,看客中的驼背五少爷,花白胡子,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却是黑白不分,善恶不明。就像鲁迅先生曾说过:“所有人都在“夜游”,没有人是“清醒”的。清醒的人都被“吃掉”了。
华老栓给小栓吃人血馒头一事,就像一个人(老百姓)落水了,即将溺水而亡,一个人(革命者)在岸上想办法把他救起来,却被落水者和看客们认为是害这落水者,推下水,淹死他,同时骂他活该。
但在结尾的地方,鲁迅先生写道,夏瑜的坟头上有人献祭了红白色的花环,说明还有像夏瑜一样的革命者,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去完成他未竟的事业,继续为拯救民众而奋斗。
《药》读后感4夏瑜之死。
一个有抱负的大好青年,你的死,多无奈。
那时的人们是有多愚蠢,他们可以认为康大叔——这个粗人,这个满脸横肉,哗众取宠而且杀了人还心安理得的刽子手是个大好人,他们可以聚成一群,或在茶馆,或在大街上谈论并围观那些血淋淋的残杀,却仍能谈笑自若。
你们的麻木不仁,让人心寒,更让人心惊。
夏瑜的那句“可怜”,那两个字还在我眼前飘着,这是一种多么绝望的呼喊,可惜,这“可怜”二字只是被理解为发疯,被当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之一。
康大叔,华大妈,老栓,花白胡子,驼背五少爷,二十多岁的人。
真正疯了的,是你们。
作为一个有着清醒的` ……此处隐藏5618个字……件事……
暑假里的一天,爸爸要带我去玩刺激的蹦极,到了哪儿,望着周围人夸张的表情,听着他们大呼小叫,我的心在颤抖!抬起头,明晃晃的太阳刺着我的双眼,四周茫然一片。我的冷汗渗透了背心,我想打退堂鼓了,似乎眼前的一切都模糊了,天暗了,眼花了。从上面俯视地面,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赶忙对爸爸说我不玩了,无奈爸爸只好带着我回到了家。
现在,再看这本书,我的眼角不禁湿润了,“别怕”这个沉重有力的词语不仅印在了桑桑的心里,也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人生就像是一个迷宫,到处都是死路,还有那无数的墙壁;“别怕”教会了我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有知难而进的精神,尽自己的全力去克服;“别怕”告诉了我要每时每刻都去探索,去求知,去饱览无限风光,去感受大自然;“别怕”引领我走入人生,人生的迷宫中不能没有墙壁,没有死路,没有墙壁和死路的迷宫如同白纸,同样没有挫折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
我不禁把《药寮》这篇文章看了一遍又一遍……
《药》读后感13鲁迅在《药》中给我们描写了两个悲剧,一个是华小栓之死,另一个是革命者夏瑜之死。鲁迅在描写时采用了双线结构,以两条线索来展开。一条是明线华老栓为了治儿子的痨病,听信侩子手康大叔的话,买人血馒头来为小栓治病,但服后无效后死亡。一条是暗线夏四奶奶的儿子夏瑜为了推翻清朝的统治,为了解救苦难的百姓,最终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我们可以看到文章中最讽刺地方莫过于华老栓买的人血馒头就是蘸的夏瑜的血,夏瑜是为无数人的未来和幸福牺牲的,最终却被为之付出生命的人,吞噬了自己的鲜血。这是极其让人感到悲凉的事实。夏瑜作为革命的先行者,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勇敢,当他身陷牢狱时,并没有因此气馁,还积极的劝牢头造反,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的乐观与坚强。在狱中他敢于宣传“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怕死的大无畏精神。在小说中夏瑜的形象是正面的,鲁迅对他的精神进行了高度的赞扬,但他的努力与付出又有什么用呢?在茶馆里无聊的.看客们只认为夏瑜的行为是在“作秀”,对他因宣传革命道理挨了打,不仅不同情,反尔还幸灾乐祸。当夏瑜要被杀时,又有多少人想他快点死呢?这些人像恶兽般窥视着夏瑜的鲜血。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残酷的事实,革命者和被拯救者之间存在很严重的隔膜。对于革命者来说,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为何而牺牲,不能不得不说这是极其具有悲剧性的。
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他们一面是受害者,另一面又充当了“吃人”者,华老栓听信迷信。买人血馒头来治儿子的病,病不但没治好也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华老栓一家的遭遇是值得同情的。但另方面华老栓又充当了这些侩子手的帮凶,间接的也吃了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以华老栓为代表的这些人们的迷信、麻木不仁。
夏瑜的死并没有在群众中引起强的反响,也没有惊醒这些麻木不仁的群众,鲁迅用这两个悲剧告诉我们,只有唤醒群众,当群众能解除他们的奴性思想自觉的支持革命时,革命才可能取得胜利。
《药》读后感14这几天,我看了 《装在口袋的爸爸》,我觉得非常好看。一开始我也觉得为什么口袋里会有爸爸呢?为什么呢?我也在想这个问题。我看完书才知道哦,你们一定会觉得很好奇吧!让我讲给你听吧。
原来杨歌的爸爸是一个一米八、五大三粗的大高个,他之所以会变小。你们知道吗?不知道吧!还是我告诉你们吧!因为杨歌的妈妈老是骂他。杨歌的妈妈每骂他一次,他就会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杨歌的爸爸就变成了一个拇指小人儿,变小后的`爸爸什么都不能干,只能呆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
读着,读着,我忍不住想:我的爸爸要是变小会是什么样子呢?哈哈如果我的爸爸也变得和杨歌的爸爸一样只有 .8厘米高,他就不能批评我了,坐公交车他就不用买票了;考试时他可以藏在我口袋里帮我解难题了;平时在我寂寞的时候就可以给我讲故事了,小伙伴们欺辱我他就可以挺身而出了,可以和我们一起玩捉迷藏了……
但是,我的爸爸喜欢搞发明,他自从变小后也从不闲着,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抛出一个"伟大的构想",比如"聪明饭"、"摇钱树"什么的,有发明天赋的他总能梦想成真。不过,这些发明最后不但没有给他们带来幸运,反而将大家都还得惨兮兮的,让人心有余悸。
故事围绕杨歌爸爸的每一次奇怪的发明而展开,因为他只有拇指那么大,所以每次发明都要拜托杨歌收集材料,还要帮他瞒着他妈妈,这在杨歌看来可是一件辛苦的差事,所以杨歌每次都是被迫的。
像他发明的魔药能使家里的仙人掌能够走路,虽然惹出了不少麻烦,但是还能帮忙抓小偷,不能不说也是一件好事。他们家很穷,杨哥也是相貌平平,成绩平平。有一次杨歌喝了他爸爸研制的新魔药,变成了一个天才少年,这让杨歌很受欢迎。但是到最后杨歌发现这并是真正的自己,他还是想找回那个真正的自我。
这本书让我深深认识到,生活中并没有什么真正的使人变聪明或漂亮的魔药,也不可能有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不要心存幻想,要实实在在的生活,活在当下,过好每一天。你们觉得呢?
《药》读后感15耗时数月,今天终于在马桶上看完了阿瑟黑利的名著《烈药》,《烈药》读后感。
以前不理解为什么有人说推销员出身更加适合做CEO,阿瑟笔下这位敬业的药品女推销员让我对这个行业有了重新的认识。
一个推销员要坐上总经理位子需要以下几个条件
1,敬业,先搞清楚公司有哪些东西可以推销,然后把自己可以推销的东西尽量统统搞懂。
女主角就是正好记得有种可以治疗急性肝炎的药物正在试验阶段,然后正好在推销其他药品的时候遇到一个急性肝炎患者,于是卖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2,诚实,不夸大自己产品的好处,不隐瞒自己产品的坏处。
女主角和其他推销员的最大不同在于诚实坦率,失去短期利益而赢得了长期的受益。
3,相信直觉,这是和搞技术的药品研制人员(其实也是科学家)的根本区别。
在对未来的结果无法准确预计的时候,相信直觉,并且诚实的表露这种直觉,加上谁也说不清的运气,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在招募某开发主管的时候关于是否甩出金钱诱惑的直觉选择,在对某即将上市的药品的安全性的直觉选择,这一个对主观人物的心理预判,一个对客观事物的主观猜测,两次选择正确确实有一半幸运成分,但是技术人员(科学家)缺乏这种相信直觉的态度使得更加难以跳出常理去做出选择,读后感《《烈药》读后感》。
4,性格坚强,遭遇巨大挫折时能够平静的接受并且冷静的`看待自己曾经的选择。
遭遇挫折的时候反倒不能感性,以更理性的态度面对人生。
这与我们常说的卧薪尝胆不同。
人生并非要苦苦的等待一个结果,生活本身充满乐趣,即使事业走入最低谷也要坦然面对,若是咬牙切齿,发誓报仇,恐怕结果是先愁出一身病来。
5,完美家庭,婚姻美满对事业成功起着很大作用。
女主角的丈夫几乎是个完美的人,至少和女主角一样完美,这样的婚姻居然是一见钟情式的火速婚姻,其概率之小只能说明作者不想过多纠缠在这个说不清的言情话题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