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调研报告
随着人们自身素质提升,需要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写起报告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调研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采购调研报告1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采购程序,继续加大对采购各方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坚决制止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为重点,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一、市政府采购的现状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管机构分设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分别设立采购办、采购中心,配备能力强、业务精的工作人员,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公开招标。
(二)加强了政府采购计划,扩大采购范围,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集中采购计划编制工作,逐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按(目录)要求,对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做到应采尽采。做到事前有计划,事中有监督,事后有成果;做到程序规范,验收严格,资料完备。完成采购预算3441.43万元,完成采购金额3107.53万元,节约资金333.9万元,节约率9.7%。4月,市将未纳入政府采购的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总工会和市属各乡(镇)政府纳入政府采购。
开展了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对各单位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实施采购的情况,是否存在规避政府采购行为;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财经纪律现象等十个方面进行自查和抽查。
在自查自纠阶段,共收到125个单位的自查自纠报告。通过对自查自纠报表统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30万元,当年实际执行政府采购总额为3219万元,节约资金为311万元,节约率为10%,分散自行采购的为343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968万元,实际为1856万元,节约资金为112万元,节约率为6%,分散自行采购的为570万元。在重点检查工作阶段,我们选取了市教育局、卫生局、国土局及政府采购中心等28个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面为23%,各单位对检查出的采购无计划、随意性采购、规避政府采购等问题都能严肃对待,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确保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切实收到实效。
(三)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完善了内部制约制度,管采分离管理体制得到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后,财政部门就采购预算、招标投标、评审专家、供应商投诉、节能环保等方面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划清了政府采购办与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职责。政府采购办主要对政府采购计划、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集中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信息、评审专家、合同供应商资质备案、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负责受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和行政复议、处理政府采购行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主要是接受采购人委托,独立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信息和采购结果;组织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评标活动;根据采购人委托的权限组织签订或代理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做好政府采购的档案管理工作;制定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
(四)政府采购行为和程序得到规范。在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中,对选择招标适用方法、供应商自由参加投标活动、招投标人员之间利害关系回避、采购名、优、特、环保产品及招投标过程监督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对我市采购数量较大且较分散的商品,如办公自动化用品,由于产品标准统一,大部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在公开招标过程中,对货物项目的价格权值,一般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最大限度的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强化了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意识,不断提高采购监管、操作的质量和水平。政府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和热点领域。我们要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抓好制度建设,规范采购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职责清晰、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采购)和(行政许可证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采购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建设和日常管理使用工作;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对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及时答复和处理。为政府采购活动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意识不强
许多采购单位未按预算管理要求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年度执行中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现象比较突出,普遍存在漏编采购预算、超采购预算或无预算采购的问题,导致预算约束力不强,实际操作计划性较差。一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采购计划代替政府采购预算,什么时候需就要什么采购,年初预算时采购项目没在列入预算,很难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效应和实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全。
(二)政府采购管理体制不顺,“管采分离”停留在表面。(政府采购办法)第十三条、第六十条规定:“各级人民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管理职责”、“采购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和采购办同设在财政部门,作为财政内设机构的相关科室,同归一个上级领导,不利于监督。
(三)采购中缺乏专业人员的指导。由于政府采购所涉及范围广,所涉及的专业知识非常繁杂,客观上需要配备专业化的采购人员。实践中采购中心的人员由于职业局限,没有能力对这些非常专业的要求做出判断,即便实行了政府采购专家咨询制度,也由于多方面的限制,采购中心难以全面聘请到所有专业的专家,而且即便是聘请到专家也无法全程参与采购项目整个实施过程,对采购行为做出及时、具体的指导。
(四)供应商选择面窄。目前政府采购机关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太少,在相当大程度上还无法实现通过竞争机制节约政府采购资金的目的。而且各供应商的实力也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有效的竞争。在一些采购频率比较高的项目(如电脑、汽车、办公家具等),参与竞标时经常出现一些“老面孔”,极易形成“供应垄断”和“日久生情”。表现在:1、由于个别供应商在同类项目中“屡屡中标”,从而影响了其他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2、容易使参加竞标的供应商暗中联合,抬高价格。3、一些相互熟悉的本地竞标商,为了转移市场竞争给自己带来的压力,最终达到“多赢”的目的。4、外地供应商因费用总是不愿进入。
(五)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缓慢。在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公开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方面,对采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等集中采购组织形式应实施电子化操作,实现网上公告、网上下 ……此处隐藏28588个字……任制,在城区19所中小学校建立“教育·城管执法联动”机制,强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加快。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抓好城区市政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先后完成朱砂街、劳动路、天长路和二环南路等路面及人行道修复改造。基本完成小东门路、九峰路、县前街、青年西路等沥青路面改造工程。积极启动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已建成服务站点40个,投放自行车1500辆。为规范自行车、机动车乱摆乱停放现象,对城区的人行道停车位进行了重新规划、合理分配,对褪色、难以辨认的停车位进行重新划线,新增划线2293个停车位,标志标识导向箭头1993只,告示牌120只。
4、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区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托“清洁家园、和谐乡村(社区)”和交通环境铁腕大整治、铁腕治水大行动等活动,采取疏堵结合、部门联动等有效方式,加大城区流动摊点和马路市场的集中治理,推进城区主街道的市容环境和经营秩序整治;加强户外广告管理,通过控新改旧,提升城区户外广告档次;以市场化运作手段推进城区“牛皮癣”治理工作;加强工程车辆运输监管,完成全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统一车身颜色、统一安装专用车顶灯标识、统一密闭车厢的“三统一”工作,有效杜绝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污染路面现象,城市环境整体面貌有了较大改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的城市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城市管理工作与打造最佳“宜居城区”的目标要求和广大市民的期望相比还存在着不少的差距。
1、城市管理理念有待转变。目前,我区的城市管理还未摆脱传统管理模式的束缚,“重建设、轻管理”,重视“硬件”,忽视“软件”的现象还未真正扭转。为确保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推进,政府尚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去研究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在抑制或减少城市管理难题的源头上办法不多,往往在问题出现、接到群众投诉或领导批示后行使管理职能,在工作方式上以搞突击式、运动式管理为主,没有真正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造成一些问题反复、回潮,重复执法现象屡屡出现,浪费了不少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个别区域的脏、乱、差的状况依然存在。其次,由于宣传教育等诸多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对城市管理认知度和支持度、参与度不高。部分市民一方面缺乏应有的城市意识、市民意识、文明意识,以自我为中心、我行我素;另一方面对城市管理工作不理解,不支持。特别是在流动摊贩的管理上,市民往往看不到执法人员前期所做大量的宣传教育说服劝阻工作,看到的往往是教育警告无效后,被迫采取强制措施。不明真相的市民总是习惯性的站在弱者一方,这样就造成执法人员往往处于“不管,老百姓要骂,管了也被骂”的尴尬境地。
2、城市管理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城市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多种原因,流动设摊、占道经营、马路菜场等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依然突出,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常陷入整治—反弹 —再整治—再反弹的怪圈。青年路、横街路、劳动路、天长路经过一个多月的环境交通铁腕整治,交通秩序与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改善,但背街小巷交通压力却陡然增加,对此社区群众反映强烈。天长北路荣华楼等旧城改造遗留问题仍得不到根本解决。同时,城区乱停车、停车难现象日渐突出,现有的停车资源虽经想方设法的挖掘、整合,仍无法满足日益增加的车辆停车需求,再加上部分已规划建好的停车场地擅自改作它用,城区临时车位被长时间占用,部分车主文明停车意识淡薄,也加剧了城区停车问题严重性。
3、城市管理协作保障机制有待健全。城市管理工作是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并不仅仅是某个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多部门协作,多管齐下,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我区现在的城市管理工作正处于一种城市管理部门孤军奋战的局面,很多问题单单依靠某个部门本身的力量只能“治标”,无法“治本”。但是其他相关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需要多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推诿拖延,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一些本该顺利解决的问题迟迟不能解决,行政效率低,致使后续管理工作难度加大,甚至难以开展。另外,对城市管理人员、资金、设施的投入相对不足,也是影响城市管理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作为城市管理主要职能部门之一的黄岩行政执法分局,编制人员和现有人员缺编近一半,人手略显单薄,难以适应具有动态性、复杂性、长期性等特点的城市管理工作。此外,在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上,我区保洁临时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不高,与椒江、路桥相比偏低,无社会保险,加之清扫负担重,保洁队伍一直配备不足,也影响了日常保洁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市民既是城市的主体,也是城市管理的主体,市民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城市管理的方式和成效。市民的卫生习惯、文明意识、法制观念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切实加大对城市管理的宣传教育力度,下大力气努力提高市民的素质。尽管这是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必须加以规范和引导。一方面要提高执法者本身的素质,法律再完善没有良好的执法者和良好的执法环境也不能管理好城市;另一方面要深入开展文明市民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素质,积极引导市民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努力增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功能作用。要加强规划执法管理。充分发挥规划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龙头作用,在制定和执行规划时通盘考虑市区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功能问题,同时,要注重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连续性,加大规划执法力度,确保规划有效实施。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共享率高、集中体现民生的XX区、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逐步推进旧城改造工作,全面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切实解决马路市场、停车难等问题,增强城市服务功能。要探索城市管理市场化运作。探索将城市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市政设施维护、户外广告等实行市场化改革,实行管建分离、管养分开,通过招标选择专业公司或社会组织进行维护,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性运行态势,减轻行政执法压力。
3、进一步发挥行政执法职能,扎实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加强对流动设摊、占道经营现象的专项整治,规范马路市场,引导流动摊点集中设置;探索完善渣土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执法手段,从严从重查处渣土违规处置行为;加强对违章建筑、户外广告、餐饮业的管理,及时制止扰民现象的发生。针对违章建筑等“顽症”,应树立“源头管控”理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违章建设控制在源头上,消灭在萌芽中,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能。
4、进一步整合资源,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要建立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定期或者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召开综合执法联席会议,围绕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研讨,通报和交流执法工作情况,协调处理执法争议。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与信息互通平台,通过建立相关信息库,真正做到互联互通。要建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积极探索有利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的新机制、新办法。针对牵涉面广,单一执法很难奏效的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执法,形成高效联动、相互渗透、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