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民合作社调研报告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合作社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民合作社调研报告1按照市政协上半年工作部署,黄体勤副主席带领经济委调研组就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赴太康、扶沟两县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与市农业局和两县政府负责同志进行了深入的座谈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一)发展势头迅猛。截至目前,全市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10101家。从数量上看,目前全市平均每村2。3家合作社,在全省占第一位。从规模实力上看,全市入社社员32万人,成员出资总额69亿元,拥有注册商标的合作社258家,合作社获得质量认证的产品数达129个。
(二)服务领域广泛。从行业上来看,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种植业合作社6134家,占全市合作社总数的60.73%,养殖业合作社2502家,占比24.77%,服务型合作社805家,占比7.97%。超过85%的合作社从事的是种植业、养殖业,而种植业比重高于养殖业。就种植业而言,合作社普遍以当地优势农业产业为依托,主要集中在粮食、蔬菜、瓜果等种植业。从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来看,呈现出以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为主要内容的多样化特点。
(三)农民增收明显。合作社为社员提供统一的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减少了农民的生产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销售价格,充分发挥了合作社带领农民抱团闯市场、节支增收的作用。如太康县白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面积10000余亩,安排属地农民就业1500余人,社员人均年收入超过了10000元,比非合作社社员人均年增收35%以上。
(四)先进典型涌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农民合作示范社1113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1家,省级示范社50家,市级示范社248家,县级示范社774家。今年初,商水县天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刘天华作为全国唯一基层农民代表,参加了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座谈会,受到了总理的充分肯定。
(五)“互联网+”初见成效。随着“互联网+”创新模式迅猛发展,合作社与网络销售平台广泛对接,通过网络购进农资、销售农产品已经成为我市合作社的新常态。如太康县与“驮鸟网”合作,扶沟县与“一亩田”合作均取得了良好效果。扶沟县汴岗镇越秀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一亩田APP系统网上销售胡萝卜560多万斤,并远销巴基斯坦,以前被丢弃的胡萝卜樱、芝麻叶和红薯叶也通过该平台找到了买主。另外,还有一些合作社用二维码标识加强与消费者的互动,增加了消费者信任,提高了品牌知名度"。
二、存在问题
(一)金融信贷支持方面存在制约瓶颈。缺少资金、融资困难是农民合作社反映最为强烈、最为普遍的问题。一方面,合作社在上缴数量不菲的承包费后,还需在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器具等方面投入资金,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等,成本成倍增加。另一方面,由于目前还没有开展针对合作社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合作社向银行和信用社申请贷款只能以社员个人的名义,且需要抵押。以个人名义取得的贷款,合作社在使用时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如在资金使用与还贷责任分配方面会产生争议,不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二)合作社人才匮乏。大多数专业合作社是围绕当地优势主导产业组建的,参与者主要是农民。合作社的负责人一般由所在村组负责人或当地的种养殖大户担任,靠长久积累的经验做事,这些农民成员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经营管理和带领闯市场的能力更是不足,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的要求。虽然有些合作社也聘请了技术人员,但也仅限于技术指导,难以保证合作社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合作社自身承担风险大。一是市场风险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主要是初级农产品,比如蔬菜等,保鲜时间短,抢占市场不及时就造成产品积压。二是自然风险大。农民合作社流转的区域大多是地形地貌条件差、交通不便、水源缺失的耕地,收成无保障。同时由于未来土地预期收益不确定性大,导致农户不愿签订长期土地流转合同,农民合作社对修建灌溉设施、培肥地力等事关持续发展的项目不愿也不敢投入,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的局面未得到全面的改善。三是流转价格风险大。农民合作社与土地流转转出的农户之间签订合同时价格低,现在价格走高,部分群众毁约,生产过程中也易产生纠纷。
(四)制度不完善。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账号等证照都有,但在制度约束、财务约束、内部管理、利益分配和风险规避等机制方面还不健全,成员权利不明;有的虽然成立时有规范的《章程》,以明确分工和完善机制,但却流于形式,停留在字面上,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的只办理营业执照,基本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是虽然有经营活动,但只是本家人在干,没有和家庭之外的成员进行任何合作。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财政金融扶持。一是要加快对扶持合作社发展政策的研究,降低扶持门槛,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在合作社的扩大生产、技术创新、人员培训方面给予扶持,在税收、用地、用电等方面创造更优惠的条件。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对合作社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适合农民合作社的信贷评级制度,加大信贷服务创新,用“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拓宽合作社的融资渠道。
(二)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举办农民合作社培训班,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合作社队伍。二是积极引进外部人才资源,鼓励农业部门技术人员到农业合作社任职、兼职或担任技术顾问,可从农民合作社取得相应报酬。三是支持合作社发展农业经纪人,因地制宜培养经纪人队伍,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问题,促进本地区生产与市场的融合。四是建议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推广到合作社,把充满朝气与活力的大学生放到合作社去创业,财政拿出一部分资金解决他们的工资和养老医疗待遇,让他们把合作社作为自己的创业平台,提升合作社发展后劲。
(三)提升市场竞争能力。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现场会”,组织有条件的合作社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洽谈会、博览会、展销会和知名品牌评选等活动,引导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二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新模式,加大对合作社创设自己的营销网络或借助其他网站平台开展网络营销的支持力度,加快农产品“走出去”的步伐。三是引导合作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引导培育具有地域资源优势和特色的农产品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合作社的产品品牌予以倾斜。四是在适当条件下,以产业或区域为单位,组建合作社联合社或联合会,进一步提高市场谈判地位。
(四)健全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组织体系。健全合作社的登记准入制度,加强合作社的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 ……此处隐藏38635个字……作社法》第七章规定了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措施,明确了四种扶持方式。一是产业政策倾斜。《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二是财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条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三是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四是税收优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通过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财政、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培育一批实力强、带动力大、辐射面广、科技含量高的龙头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调研报告15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xx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合作社发展的新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围绕农民合作社在促农增收脱贫攻坚中的功能作用等当前合作社发展的重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
一、合作社发展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16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5家,自治区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3家),其中,种植业112家、养殖业45家及农业服务10家,入社社员2564人,带动农户7520多户,20xx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产值约1.5亿元。合作社主要经营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其中威观三特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xx”商标、xx乌鸡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注册“xx乌鸡”商标、无公害水果专业合作社注册“孝敬心”商标、xx生态金花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xx”金花茶商标及xx高原果蔬合作社注册“xx高原”商标等。几年来,为合作社争取到上级扶持资金532万元。
二、合作社促进农民增收、帮助成员脱贫的经验做法
(一)合作社采取“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以小农户形成大规模、建设产业链、扩大扶持覆盖面”的发展思路,推行合作社“七规范、五统一”的标准化建设,从而实现农户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有效对接,有效带动我县贫困户发展“三特”水果产业、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业等优势特色产业。
(二)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获得收益。合作社通过流转贫困户的土地,可让贫困户获得流转土地收入,既增加了收入,又降低了经营土地的风险,充分利用了闲置土地,实现了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在扶贫方式上,合作社致力于村脱困、户脱贫,把合作社纯收入的60%作为合作社成员分红,确保合作社成员收入增长。合作社的这一扶贫方式既为合作社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又为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搭建了平台。
三、地方政府发挥合作社作用开展脱贫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20xx年我县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百日攻坚大行动,坚持把党组织建在合作社、党员聚在合作社、农民富在合作社,充分发挥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的引领、带动、示范、辐射作用,引导合作社党员围绕中心任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朝气蓬勃的气象。
(二)开展合作社评选表彰工作。近年来,我县农民合作社迅猛发展,主动适应“三特”农业发展新形式,开拓创新,转变方式,对促进和推动“三特”农业提质增效、上档进位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奖励先进,进一步发挥辐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三特”农业提档升级,我县开展了农民合作社评选表彰活动。
四、存在问题
(一)规模偏小,竞争力不强。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产值小,经营不成规模,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低。多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续了过去农民“打伙求财”、“合股经营”的特点,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发展速度不快的现象。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为15人,入股会员100人以上的合作社仅7家,有的合作社成员挂名,不参与入股。
(二)管理水平不够高,带动能力不强。农民发起人的工作热情虽然很高,但普遍缺乏经营管理能力、获取信息的平台及资金,基地硬件设施不齐全,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同时,目前绝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生产、轻加工、轻销售,农产品附加值没有得到充分开发,产品销路不畅,带动农民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增收的能力不强。
(三)制度不够健全,运作不规范。由于农民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他们对专业合作社的章程、制度认识不足、理解不深,往往习惯于听从政府指挥,缺乏必备的管理知识,缺乏决策能力。很多组织内部也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往往形同虚设;部分专业合作社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财务制度不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规范,宗旨模糊,责任不清,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机制上还没有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同时,组织开展活动较少,导致会员联系不紧密,合作社改组、解体频繁,甚至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空有其名。目前我县167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管理规范、能有序开展工作的只占1/3左右;勉强维持的占1/3;其余1/3基本上有名无实,既无办公室场所,也没有制定相关的章程和制度,更没有没有组织会员开展过任何活动。
四、发挥农民合作社优势带动精准扶贫的建议
(一)将试点农民合作社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着力点。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支持精准扶贫试点合作社发展的措施,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品。同时健全内部机制,强化设立程序、运行机制、民主管理、财务核算、利益分配“五个规范”,完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三会”功能,使其成为引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形成“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产业经营模式。
(二)赋予农民合作带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新的职责,建议选择产业特色明显、市场开拓前景较好、内部管理较规范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试点,实实在在带动老百姓脱贫致富,实现小康。
(三)“精准扶贫”注入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合作社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基地建设等环节资金短缺的问题。在合作形式上,根据投入的资金规模和合作社的实际需求,可以形式多样、类型各异。既可以是单个项目或某个环节、某个板块上的合作,也可以是整体项目上的合作。具体操作可以借鉴“红色股份”运作模式。
(四)为进一步带领、帮助精准扶贫贫困户脱贫致富,要统一思想改变以前送钱送物的做法,由输血变为造血,因地制宜、因户施策。以产业帮扶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开发与合作社发展相结合的新路子,将贫困户可以以享受扶贫政策的资金入股当地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合作社产业。这样,既可以帮助贫困户找到找准脱贫致富的产业,又可以使适合当地发展的合作社产业做大做强,实现双赢的目标。
(五)按照实现脱贫定导向、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要注重衔接,把精准扶贫工作与其他惠农政策有机结合起来;要认真完善,把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跟上级政策准确衔接,全力推进精准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带动精准扶贫开发新模式工作顺利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