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土中国》读后感(集合15篇)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乡土中国》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土中国》读后感1最近看了费孝通先生写的这本书。细细读来,触动很大,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要我具体说记得哪些,我却脑子有些不清楚。看来有些危险了我。只能边看书边写读后感了。
乡土中国,中国传统上是个礼俗社会,但是现代社会却是个法理社会。在这个社会转变中,发生混乱想必是理所当然的吧。这二十年来,我所经历的,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变迁吗?又或者,只是变迁的一小部分。小时候,周围的一切都是熟悉的。小学,中学,始终没有离开那一片土地。同学纵然几经变迁,但同学的父母却好些都在父母的交际圈内,所以也还算熟悉得很快,知根知底的。那里,可不就是一个传统的礼俗社会?到了后来,上大学,突然发现一切都不适用了,那里却是一个法理社会了。到处都是陌生人,随时可能认识新的人,交到新的朋友,但又得小心翼翼,因为陌生。大学的几年里,我总觉得自己是孤独的,想必是因为社会秩序不一样,我需要慢慢适应吧。
其实礼俗社会也是一种制度管理社会,法制社会也是一样,只不过,制度不一样,导致人的生活习惯有所不同而已,说到底,都是制度,维护社会秩序的制度。就好像玩一个游戏,要遵守相应的游戏规则。
生育制度,有几句话让我触动很大。生育只是为了保证社会的完整性。人类以家庭为单位,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从事各项分工,如果某一部分没有人了,社会完整性受到破坏,对每一个生活其中的人都有很大影响,在我看来,政府就是为了保证社会完整性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一个存在。这样一项工作是巨大而繁琐的,是不可缺少的,所以他们从事这项工作,从中得到的回报也多。他们让这个社会有机的组织了起来,不管是封建王朝的政府还是现代政府。他们把社会最小的细胞单位——家庭——采用某种方式组织了起来。当然,任何时候都有一些比较另类的人存在,但是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主流还是家庭单位。
社会需要安稳,种族需要延续。婚姻为种族延续并且保障种族延续提供了一种方式。生下孩子,并且保障孩子的教育,直到他可以接续社会上的工作。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血缘关系。也许,社会采用婚姻的方式来稳定,延续也考虑到了血缘这层关系吧。有时候觉得,建立一种社会秩序,就是综合调整社会资源,得到一个可行的办法来让社会运行。
人都是各自独立的个体,结合到一起,是为了保障孩子的养育。这一点,我想有没有可能所有的孩子都在一起长大呢?如果社会提供一个孩子的生长平台,孩子生下来就送到一个集中的地方长大并且接受教育然后走向工作岗位,就可以避免很多无良的人利用孩子赚取黑心钱,也避免了因为孩子因为家庭条件而造成的无奈。孩子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一样的,但是因人的智商而异,可以选择他们可以胜任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优胜劣汰,是一种更为有效的社会发展手段。同时,也可以避免孩子的选向受到父母太多的干扰。
但是,既然现在社会是要求父母单独抚育孩子,那么保证父母婚姻的稳定对于孩子的成长教育来说,是十分有必要的。婚姻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一种社会行为,不仅牵扯到了这两个人自身的社会关系,还牵扯到了社会问题。当两个人的婚姻是个例时和当两个人的婚姻从属于主流时,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绝对是不同的。
叔本华说过,人就好像刺猬,远了,觉得冷,近了,又都有刺。人是一个自我感觉的动物,哪怕是你最亲密的人,也无法感受你的感受。两个习惯已坚固,兴趣已决定,嗜好已养成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契约之下,要经营共同生活,相互间的调适自易就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以前很多人都采用内婚或者变相内婚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童养媳或者早婚然后晚点圆房或者姑表亲结婚,这些都是为了在生活习惯等各方面特征还没有形成可以调节的时候就接进家里来以积极适应将来的婚姻生活。这相对现代男女一见倾心,然后如胶似漆,然后步入婚姻殿堂面对现实,发生各种摩擦来说,其实有效得多。不是说,现代男女这种方式一定不好,但是婚姻和谈恋爱是不一样的。谈恋爱的时候只是个体行为,不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而婚姻是社会行为,一个不慎,后果会很严重。恋爱时期,感情至上,婚姻当中,是有物质生活基础的,如果双方都不必为物质生活奔波劳累,那就无所谓了,可以永远维系感情上的生活,跟谈恋爱处于一个状态,也不错。
费孝通总结说有三种方式:相敬如宾,变相内婚,自主择偶。在现代婚姻之中,往往忘怀了婚姻的培植功夫之不易。相对旧式婚姻来说,是退步了的。家和万事兴。现代男女面对现实,发现了婚姻痛苦时,心理上难以接受, 顿觉感情受了欺骗,结果反而不在和洽上花功夫了。
世代间的隔膜,孩子往往是父母未完成的理想的延续,但是孩子长大了之后,却有自己的思想。当一个人内心充满着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时,他会感觉到懊丧,甚至严重些,对自己失去信心,终于把理想一步一步排挤出去。可是现实自我却又不能脱离理想而单独存在,人是无法回到禽兽德水准上去过活的。失去了自信的人不是成为病态,就是自杀。因此,理想和现实不能挤得太紧,也不能分得太远。把理想转移到孩子身上去,就成为一种放卸的方式。
这一段话中,深有感触。难怪前一段日子里,我对自己几乎就要丧失了信心,时常酌磨死了算了。
还有句话让我感触很大。一个在家庭环境里生活得太久的孩子,他会在家外的竞争场合中失去适应的能力。我想,这是因为,在家里,他是一个孩子,可是出了门,别人不会把他当孩子看,而是当大人看。在社会性断乳的过程中,恐慌是免不了的。
《乡土中国》读后感2费孝通先生的这本《乡土中国》在大一时就有所耳闻,当时还向同学借了,但是一直都没看,这次寒假也算是机缘巧合,在整理东西时被我翻了出来,于是便带回家通读了一遍,颇有些体会。
在网上看到很多人对于这本书的评价,知道这本书是费先生先生在上世界四十年代后期,根据其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经济学”一课的内容,整理汇编成册,发表于1948年。此后多次再版,其内容依然没有过时,无论是专家学者,抑或是普通读者,都不吝赞扬,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好了,它已经带给我足够的诱惑,吸引着我对这本小册子发起进攻。我断断续续读了几个星期,总是不断回头去看:先生是怎么论述一个问题的!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农村的孩子来说,费先生所描述传统基层的乡土社会与我的生活环境有很多的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它将我的生活环境用简单而明了的文字抽象之后,再还给我。原来闲聊中以为是个例或是当做笑话的事情也有其必然性,生活中墨守成规的风俗、惯例也有深刻的成因,最重要的是它让我感受到:学术与生活在我的脑海里第一次这样紧密的联系起来。当我试图将不足百页的小册子整理一下,将它从内在逻辑上梳理一下,才发现原来如 ……此处隐藏23923个字……以说“熟人社会”的影子在乡土中国简直是无孔不入,托人、找人之风盛行,的确熟人社会给人们的感觉就是熟人好办事,熟人办事放心,事情容易解决。
在我们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毫无疑问,这种“关系社会”的行为模式已经阻碍了我国现代化的进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
首先,它弱化了“法治”的功能,以“关系”代替“契约”,“熟人”的“情感”代替了法律的威严,很容易使得社会正义和公平的天平在“人情”中发生倾斜,“人情网”对制度执行的干扰,是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其次,以“人情”代替“竞争”,淡化了“竞争”的激励,将亲情、交情、友情这种温情脉脉的手段移植到管理企业、管理国家、管理社会中来,导致经济管理中丧失了“利润”的冲动,社会管理丧失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更为严重的是,它还可能引发社会xx,社会风气的败坏。因此,“熟人社会”的过分发育,是对法治社会的腐蚀、市场经济的摧残、和谐社会的瓦解。
费先生认为,只有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社会变迁,在越来越大的社会空间里,人们成为陌生人,由此法律才有产生的必要。因为只有当一个社会成为一个“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才能通过制度和规则,建立起彼此的关系与信任。也就是说,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生人社会”时,熟人社会才会被打破。但是,仅靠社会的自身发展,“生人社会”的形成将会变得漫长而不可期待。我们必须通过建立一系列的制度来推动“生人社会”的形成。
首先,要健全民主法制。民主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特征,也是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熟人社会是不需要民主和法治的。因为一旦按照民主的程序和法治的原则办事,熟人社会的熟人关系、潜规则等就会成为多余。所以,打破熟人社会,首先就是要实现民主法治。而要实现民主法治,首先要有透明的制度,要有非“是”即“否”的处理标准和健全有力的监督机制,不给层层“关卡”留下漏洞,不为建立关系网埋下了伏笔。
其次,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在熟人社会里,一方面人们认为公共权力可以为所欲为,xx,致使行政行为商品化。另一方面也为那些觊觎通过权钱交易、权情交易达到个人牟利目的人提供了机会,满足了他们不断膨胀的私欲。熟人社会与权力私用的关系,决定了必须加强对公共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建立和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使公共权力不能也不敢用于处理私人事务和谋取私利,从而在源头上割断熟人社会与公共权力的联系,使熟人社会回归于民间,同时也使公共权力真正用之于处理公共事务。
再次,建立和完善公民权利保障机制。公民权利的保障是限制公共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没有公民的个人权利,公民就无法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地位,也就不可能建立起“陌生人社会”。
《乡土中国》读后感15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