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承包协议书合集10篇
在现在社会,人们运用到协议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拟起协议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协议书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协议书 篇1甲方: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乙方:
为了矿山规范管理,施工开采统一化,甲方将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矿发包给乙方开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矿山概况
1、矿山名称:开阳县马场镇山岔红粘土厂
2、矿山地:开阳县楠木渡镇中合村
3、开采方式:开挖矿石、爆破运输等。
4、开采数量:以甲方的《矿山开采许可证》坐标图计数的开采量为准。
二、矿山承包方式
1、甲方将位于开阳县楠木渡镇山岔红粘土厂的红矿发包给乙方开采。
2、乙方包干包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
3、乙方开采出的红矿甲方按900元每吨给乙方结算,一切开采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甲方负责矿山占地征用费和公路占地征用费,其他的设施由乙方自行负责。
5、土石方弃土及矿石的堆放场地由甲方协调征用,其他规划设施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三、矿石生产量及价款的支付
1、乙方必须每月完成开采矿石量不能低于0.5万吨,数量以矿石结算过磅单为准。
2、甲方每月按乙方所生产的矿石数量结算一次,以过磅数量依据为凭,乙方每月按出矿过磅依据报送甲方财务,甲方必须在接到乙方的依据后3天之内把款付到乙方账户上。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开采的一切合法手续。
2、乙方在未进行之前先借现金80万元给甲方做征地费用,此款待矿山开采结前一月还清。
3、甲方负责地方的民事纠纷调解,保障乙方施工正常进行。
4、甲方指导乙方开采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对违章作业人员可进行批评处罚。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如不按甲方的开采方安全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如乙方不按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作业,造成的工伤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火工材料、爆破手续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除正常执行相应条款外,由违约方负责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甲方原因在合同生效后15天内乙方无法进场开采,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负责。
六、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予以确认,补充协议和附件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月日 年月日
承包协议书 篇2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园场的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平洋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商定,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平洋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面积4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XX年3月1日起至XX年2月28日止。
二、双方商定:五年的总承包租金为壹万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两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卖杨梅结束后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果园场内的各种管理设施,如房屋、圈舍、电视设施、自来水设施、潜水泵、打药机械、粉碎脱粒机、家具、农具等,并经常做好维修,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园场内的水、电、路设施,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五、如果果园场出现边界纠纷,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场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协议书 篇3甲方: XX县林业局*** 乙方: 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
为更好地搞好富林果园场的经营管理,甲方将位于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承包给乙方经营,经甲、乙双方商定,现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县五里乡苗香村大田组的富林果园场(面积40亩)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双方商定:五年的总承包租金为壹万玖仟元(19000.00元),即:前三年每年3000元,后两年每年5000元,租金按年支付,每年乙方在卖杨梅结束后将租金交给甲方。
三、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果园场内的各种管理设施,如房屋、圈舍、电视设施、自来水设施、潜水泵、打药机械、粉碎脱粒机、家具、农具等,并经常做好维修,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四、如果乙方需要改造果园场内的水、电、路设施,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五、如果果园场出现边界纠纷,由甲方出面协调解决。
六、 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必须认真管理好场内的各种果树,如果出现损坏,乙方须及时购苗补植。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果树损害的(如发生大面积病虫害、火灾、人为损坏果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冰雹、地质灾害)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 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承包协议书 篇4荒山荒地租赁合同
———(9641032)
出租方:XX县XX镇XX村委员会 (简称 ……此处隐藏4532个字……木归乙方所有,看护、经营和销售。
五、承包期限为十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止。在承包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费用按每年柒万元人民币计算,共10年,总承包费用为柒拾万元人民币,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乙方先交纳20xx年至20xx年的承包费用贰拾壹万元人民币,剩余承包费用按每年平均交纳或每三年交纳一次。
七、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将河堤承包给乙方期间,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正常工作,负责村民与乙方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有类此情况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承包给乙方期间,要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3、甲方应认真履行协议中所规定条款,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八、乙方在承包期间的义务和责任。
1、在承包期间要认真的实事求是的将河堤按照乡镇整体规划进行整治,搞好河堤治理与维护。
2、要处理好上层建筑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履行协议中所有条款。
九、甲乙双方在承包期间内如有分歧(因政策上或其它意外原因),双方应及时提出相应的方案,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无法解决,保留各自采取法律措施解决的权利。
十、以上条款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主管部门存档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6月1日
承包协议书 篇10甲方:
乙方:
为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集体经济效益,经甲方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表决说见附件一),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就鱼塘承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鱼塘的座落、面积、四至:
乙方承包的鱼塘位于 ,鱼塘总面积亩,(鱼塘的具体面积、位置以合同附图为准,详见附件二), 附图及鱼塘现状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二、承包期限:
鱼塘承包期为四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费和缴费时间:
1、从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 元)。
2、 每年的承包费应于当年 1月 1日前一次性缴交完毕。
四、履约保证金缴交: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交纳当年承包总款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履约保证金。
2、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终止、履约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费用、承包金经及乙方应承担的违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一次性无息返还乙方。
3、因承包人过错造成鱼塘损坏或拖欠承包费或有其它违约行为所产生的
费用,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追偿。
五、甲乙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鱼塘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 不得养猪,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允许随意改变鱼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否则每立方土罚款500元。
2、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承包的鱼塘需要用电必须服从电管站的管理,并按照甲方指定地方装上电表和漏电开关,才能用电,一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5、在承包期内,乙方经甲方同意需在塘基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应拆除搬迁或停止耕作,若新承包者愿意让,可继续保留,但绝不允许前者保留使用,否则甲方有权雇请人员强制进行拆除,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6、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六、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签协议对本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2、乙方在承包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包的鱼塘转让或者以合作,联营业为名,实质是改变承包经营者的;
(2)乙方丢荒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承包鱼塘的用途和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经甲方劝阻无效,造成鱼塘永久性破坏的;
(3)乙方利用承包鱼塘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乙方拖欠承包费(包括部分拖欠)达一个月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有关解除合同的情形。
3、本合同具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终止:
(1)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3)在承包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服从,本合同终止。征地单位按征用土地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偿,青苗及附着特补偿款归投入方所有,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土地安置费按征用时法律法规分配。
(4)如在当年6月30日前征用的可减免一半租金;如在7月1日后征用的不减免租金。
七、乙方在承包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安全事故、保险金的购买和一切事故及灾害造成的损失),债权和债务均由乙方负责。有关税费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承包费仍按承包合同规定缴交,但由遭遇不可抗力的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的事故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违约责任:
1、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渔塘的,甲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承包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若中途退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未履行合同期限应计承包款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3、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4)款规定,逾期缴交承包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按被拖欠承包费总额每日3%计付违约金,若拖欠承包费达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履约保证金不退回。
4、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合同承包期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1)、(2)、(3)款的,甲方无偿收回发包的鱼塘,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承包期间,如遇外堤洪水受浸可以减免当年承包租金(如在当年7月份后受浸只减免半年现金,内涝水受浸不减免租金)。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惠城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惠城区沥林镇英光村委会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