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东协议书(汇编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协议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纠纷。那么协议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东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东协议书1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
1、大连 公司(下称公司)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中国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
2、甲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3、乙方系公司的合法股东,并持有该公司 %的股份;
4、XX系以其全部意愿成为公司的隐名股东,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权利。
经三方平等、自愿协商,就丙方作为股东投资公司之事宜,与甲方及乙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股权转让
1、丙方受让甲方合法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受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丙方作为公司的股东,并以甲方的名义对该公司持有40%股权。
2、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以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依据,享受40%的股东红利分配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3、乙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并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购买权。
4、XX应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将股权受让价款汇至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款项到账后 个工作日内向丙方出具收款凭证。
5、甲方收到前款约定的价款后,以公司名义为丙方出具股东书面确认函件(股权凭证)。
6、股权转让前(即股权凭证出具之日以前)公司权利义务由甲方与乙方承担,股权转让后,丙方按持股比例承担相应义务。
二、保证
1、甲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3、丙方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丙方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0%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丙方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0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国籍: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国籍: 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股东协议书2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
1、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5、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27078个字……X保证在本协议中所陈述之情况属实,并具备签署与履行本协议所必需的全部权利与授权。
三、各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甲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交易所必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银行账号、出具收款凭证、以公司名义出具股东确认函件等。
3、未经XX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其名下的股权,不得采取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实质性减少的行为。
4、甲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乙方按 %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乙方不得侵害XX依据公司法作为股东所享有的合法权利。
(三)XX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交易完成后,丙方按4%持股比例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丙方有权按持股比例等比增资。
3、丙方有权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甲、乙方转让公司股权时,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4、丙方享有公司法规定的其它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5、丙方认可其对公司的权利仅限于股东权利,并承诺不对该部分出资以任何名义行使债权人权利。
四、监事
各方同意由 女士,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出任公司监事,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职权。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须承担中国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违约责任。
六、协议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但须由各方签订书面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单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须提前6日书面通知合同各方,并按照中国现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及承担义务。
七、法律适用与管辖
各方同意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适用中国法律并由公司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司法管辖权。
八、其它
1.合同各方送达地址以本合同载明内容为准,任何一方送达地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其它各方。
2.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以中文和英文文本制作,因不同文本解释产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本协议中英文文本各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及公司持有中文及英文文本各一份。各方所持有的协议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中国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国际:__________法国
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15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人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营口市浙商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第二章 公司设立
第二条 各方一致决定在xx市设立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地址:xxxxxx
第四条 公司的名称为:xxxx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各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 公司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拓展业务,推进创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营效率,为各方创造经济效益,为国家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七章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各方的权利:
(一)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二)依据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股权;
(三)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五)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六)公司依法终止后,有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七)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八)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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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各方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缴纳各自所认定缴的出资额;若未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应向已足额缴纳的出资的出资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五)有义务参加出席股东会;
(六)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七)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章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
第一节 股东会
第十五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公司的股东。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 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一)股东会首次会议由出资额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二)首次会议以后的股东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一)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