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5-09-25 11:56:10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20xx年遵义市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余庆县20xx年麻风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继续巩固我镇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加强病例发现。我镇完成麻风病症状监测人数不低于2名,可疑者筛查数不少于2名。

二、项目内容

1.麻风病症状监测

卫生院门诊医师积极主动登记、上报、转诊麻风病可疑症状和体征者,促进麻风病的早期发现。

工作要求:卫生院负责麻风病疑似症状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卫生院门诊医师负责就诊人群中监测对象的发现、登记、报告、并转诊至公共卫生科。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监测对象的追踪和复核工作。

2.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

卫生院组织开展麻风病线索病例筛查,对村卫生室上报的麻风病线索病例进行登记并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现场医学检查,提高麻风病诊断的准确性。

工作要求:

(1)卫生院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对门诊医师和村卫生室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培训率达95%以上,覆盖率达到100%。对于无故不参加培训的按照要求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开展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宣传工作,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至少更新2期以上的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专栏;村卫生室长期张贴麻风病防治知识宣传画。

(3)村卫生室对麻风病可疑线索实行“零报告制度”。使用全省统一的线索报告卡。

3.报病奖励

本年度确诊的麻风新、复发病例,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金额按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标准下发。

4.健康教育

工作任务:通过广泛开展对公众的麻风病知识健康教育,使公众麻风病知识知晓率不断提高,麻风病防治核心知识公众知晓率达80%,麻风病密切接触者知晓率达到95%。

工作要求:要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麻风病科学知识的知晓率,逐步消除对麻风病人的歧视和偏见为目的,改善麻风病人生存和就医环境,帮助麻风病人主动就医。

(1)卫生院应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开展宣传活动,按时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上报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定期到学校、村(社区)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

(2)应将麻风病宣传工作常态化,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麻风病防治知识,在群众中树立“麻风病可治、不可怕”的观念。在中小学校开设麻风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课,并采取墙报、宣传栏等方式,向学生宣传麻风病的防治知识,增强青少年的健康意识;开展咨询活动,宣传防病知识,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疑惑。

5.人员培训

工作任务:

卫生院要对各门诊医师、村卫生室人员、村(社区)干部和学校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要求培训覆盖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干部、教师、学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

工作要求:

卫生院在选派人员参加培训时,要选择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青年医务人员参加县级培训。

6.督导指导及考核评估

工作任务:卫生院制定督导考核方案,每季度对村卫生室麻风病防治工作进行督导考核。

工作要求:所有督导考核应采取查资料和线索报病情况进行。每次督导考核后要及时书写督导考核报告,同时还应将有关情况向村卫生室反馈。

三、项目组织实施

1.组织形式

卫生院负责麻风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培训等保证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2.资金安排

严格按照市县方案要求发放到位。

四、项目执行时间

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2

病情分析:麻风病以药物治疗为主,常用药物包括氨苯砜、利福平、氯法齐明等,应当早期、及时、规范、联合用药。

一、药物治疗

1、氨苯砜:此药对麻风杆菌是抑菌药物,但在较大剂量时也有杀菌作用,本品价格低廉,疗效较好,是目前治疗麻风的主要药物之一。临床治愈后,仍需继续巩固治疗,时间长短按不同临床类型而定。

2、氯法齐明:可干扰麻风杆菌的核酸代谢,又有抗炎作用。

3、利福平:对麻风杆菌有显著和较迅速的杀灭作用,最低抑菌浓度为0、3mg/L,最低杀菌浓度为0、9mg/L,半衰期近3小时。

4、乙硫异菸胺、丙硫异烟胺:此两种药的剂量及作用相似,对麻风杆菌有中度杀灭作用,其杀菌速度较足,比氨苯砜治疗稍快,而比利福平慢。

5、氧氟沙星:一种较强的杀麻风杆菌的药物,可用此药组成新的治疗方案。

6、中草药:扫风丸口服宜从小剂量开始,以后逐渐增量。苦参散对少菌型麻风有一定的效果。

7、免疫调节剂:主要包括泼尼松、沙利度胺,泼尼松口服治疗I型和II型麻风反应,至消退后减药。沙利度胺直到II型麻风反应被控制,然后减量维持一段时间。

二、手术治疗

麻风病一般不需手术治疗。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3

(一)治疗

20世纪40年代初应用砜类药物治疗麻风病证明有效后,使麻风病的治疗进入了化学治疗的年代。在几十年的临床实践中,又相继发现了数种有效的抗麻风药物。过去曾用单一药物治疗,疗期很长,后来陆续发现有耐药病例出现,而且耐药发生率在不断增加,说明单一药物治疗麻风病不够理想。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O)根据结核病化疗的经验和马耳他采用多种药物联合化疗(multi—drug therapy,MDT)治疗麻风病的经验,于1982年推荐MDT方案治疗麻风病,使麻风病的治疗又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从单一药物治疗转入多种药物联合化疗,使麻风病的治疗期缩短了不少。联合化疗的药物通用的有3种,即氨苯砜(DDS)、利福平(RFP)和氯法齐明(氯苯吩嗪)。麻风病的治疗除了麻风本病的治疗外,还有麻风病合并症的治疗。麻风病的合并症主要有麻风反应、麻风病溃疡和麻风病畸形。

1、联合化疗药物

(1)氨苯砜(4,4—diamino—diphenylsulfone,DDS):具有抑菌作用和微弱的杀菌作用。口服吸收迅速,在体内排泄缓慢,半衰期为10~50h,1次口服100mg后其抑菌作用可持续10天左右。在体内大部分从尿中排出。用标准剂量口服后在3~4个月即可杀灭99、9%的活菌。细菌指数(BI)每年平均下降约1个对数单位。由于疗效确实、价格低廉、耐受性良好和服用简便,长期以来 ……此处隐藏10812个字……双)。项目经费为3.85万元。

相关材料由市皮防所统一购置,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站负责上报需求、分发和指导患者使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六)信息管理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风防治负责单位要按照全国麻风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麻风网络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项目经费0.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麻风网络系统的信息维护和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潍坊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项目管理和督导,市皮防所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麻防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对每项工作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便于监督检查。

(二)项目执行时间

除现症病例治疗根据病人情况执行外,其他各项工作在20xx年6月底前完成,并于7月份完成工作总结。

四、督导和评估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的防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技术指导,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和评估。

本年度项目结束后,由市皮防所完成全市评估报告和总结,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和省皮研所。

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皮防机构结合《潍坊市麻风性病防治工作年度考核标准》,认真开展20xx年度项目的各项工作,做好资料登记和专项账目记录,并按时完成工作总结。

麻风病防治工作方案11

我国对麻风病推行大规模的联合化疗(MDT)工作,已取得显著的近期疗效。为评估MDT的远期疗效和对畸残的影响,特制订疗后监测实施方案如下:

一、MDT监测的目的:

(一)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复发病例,并予以治疗;

(二)及时发现、处理麻风反应和神经损害,预防和减少畸残。

二、MDT监测的起始时间:

不论患者MDT实际疗程多久,均以完成规定疗程即开始计算其监测时间。即多菌型(MB)方案者规则接受24个月MDT剂量后(24个月疗程可在36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超过4个月者须重新开始治疗);少菌型(PB)方案者规则接受6个月MDT剂量后(6个月疗程可在9个月内完成。每月自服药物不得少于20天,此月才计入疗程;连续中断治疗3个月以上者,须重复6个月疗程)。

三、MDT监测期:

现规定:用MB方案治疗者为10年,用PB方案治疗者为5年。

各型患者在MDT后达到规定的监测期,如未见复发,即为完成监测。

四、MDT监测的内容:

(一)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即临愈,指麻风活动性症状完全消失,皮肤查菌阴性)前,仍应监测其近期疗效。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和皮肤涂片查菌各一次。PB原查菌阴性患者,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出现有可疑皮损者则需作皮肤涂片查菌。

(二)各型监测期患者,在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每年需临床检查一次。MB患者及PB原查菌阳性患者每两年及完成监测时,需作皮肤涂片查菌一次。

(三)监测期间,必要时可酌情随时进行临床检查、皮肤涂片查菌及皮肤活检。

五、MDT监测的实施:

(一)要主动、广泛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基层卫生人员、行政领导等有关人员宣传MDT后监测的意义和具体措施。

(二)使患者认识到在完成MDT后,有发生复发或麻风反应、神经损伤的可能性,并将如何识别复发和/或麻风反应的早期症状与体征的知识,向患者交待清楚,要求他们在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时,立即向专业机构报告和接受检查。

(三)在监测期,专业人员应按规定定期上门访视患者,或请患者到指定机构接受检查。

(四)每次的监测结果,均应及时记录。

(五)县(市)专业机构,每年应按不同型别、疗程等,分别汇总应监测及实际监测人数、复发人数和反应人数,并做出初步评价后逐级上报。

六、完成监测后的随访:

完成MDT监测后的患者,每2-3年需随访一次,必要时进行有关检查。应鼓励他们与专业机构保持联系,以期及时发现个别复发或麻风反应病例。随访期的检查可由专业机构或经过专业培训的乡、村医务人员进行,并予以记录。

对有畸残、保护性感觉丧失和慢性眼疾等患者,仍需要给予长期的关心和医疗照顾。

七、MDT复发定义及其诊断标准:

(一)定义:麻风患者完成WHO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或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重新出现的病情的活动(不包括麻风反应)。从管理的目的出发,分为早期复发和晚期复发。

(二)诊断标准:

1、早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后,病情进步,但尚未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时,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早期复发:

(1)原皮损缓慢地加重、扩大和/或出现新皮损,和/或伴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

(2)多菌型患者皮肤涂片查菌任一个部位较前增加至少2+,并见到完整菌;原皮肤查菌已阴性的少菌型患者经过重复检查出现阳性结果;

(3)皮损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2、晚期复发:各型麻风患者完成联合化疗的规定疗程,并达到临床不活动(临愈)后,出现下列情况者可考虑为晚期复发:

(1)原有的皮损再现、扩大和/或出现新的皮损与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

(2)皮肤查菌阳性(经重复检查),并见到完整菌;

(3)皮肤活检有活动性麻风特异性病理改变。

诊断为复发者,临床上应注意与麻风反应相鉴别(尤其是与Ⅰ型反应区别。方法可参见《全国麻风联合化疗工作会议资料汇编》第17页)。仅有进行性神经功能障碍加剧者,应排除无痛性神经炎。如疑为多菌型复发,应进行鼠足垫接种证实。

(三)确定复发病例程序要求:

1、对怀疑复发的患者,必须经县级以上两位有经验的专业防治人员详细了解病史,作全面临床、细菌和病理检查,分析复发原因,排除分型错误、选择治疗方案不当、治疗不规则、提前停药等引起的治疗失败病例,做好各项记录。对MB复发患者不要急于重新治疗。初步诊断为复发者,应上报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复查确诊。凡考虑为多菌型复发者,省级专业防治机构应即与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设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组织邻近地区的专家会诊确认。

2、专家会诊确认,考虑为多菌型复发、且任一部位皮肤查菌细菌密度≥3.0者,有关省或会诊专家即应与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联系,安排有关单位作鼠足垫接种证实,以检测其麻风菌的活力和/或对MDT各种药物的敏感性。在完成接种取材后,立即开始抗麻风治疗。

3、已确诊的复发病例,由省级专业防治机构上报卫生部全国麻风疫情监测总站。

八、MDT复发病例的处理:

复发病例应列为现症病人管理,各型患者均应采用MDT的MB方案规则治疗至临床不活动。如系利福平或氯苯吩嗪耐药菌所致,则应变更用其它药物的联合化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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