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校调研报告
在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素养的今天,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不同的报告内容同样也是不同的。一听到写报告马上头昏脑涨?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校调研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高校调研报告1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大局。多年来,XX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突出做好实名登记、就业推介、创业引领、技能培训、扶贫援助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充分就业,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基本情况
XX区位于XX市东北部,总面积1018平方公里,辖9镇、1街、268个行政村(居),总人口52万。20xx年,全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实名制登记497人,实现就业457人,就业率91.95%;20xx年,实名制登记613人,推介就业547人,就业率89.23%,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具体工作中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完善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将其作为就业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写入了各镇(街)年度考核目标责任书,逐级签订,层层落实。健全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形势与对策,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整体联动的良好机制。
(二)发挥政策效应。出台了《XX区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实施方案》,要求人社、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通力合作,从拓宽就业渠道、扩大扶持范围、提高担保贷款额度和社保补贴标准等方面,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坚强支持。20xx年以来,累计支出专项见习经费、就业补贴和扶持资金80余万元,提供小额担保贷款100余万元,减免各类税费26万余元,拨款额、覆盖面越来越大,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巨大推动作用得以充分体现。
(三)强化就业服务。将全区高校毕业生纳入劳动99ⅲ版系统管理,实现了一点录入,全网共享,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按照五年培训规划,定期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和就业技能培训,加大就业推介力度。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安装了大型电子信息发布屏,各镇(街)设立了信息公开栏,定期发布求职、招聘信息。20xx年以来,走访企业50余家,组织座谈20余次,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大中专技校招聘周、周三招聘日等系列主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区内外用工岗位20xx多个,达成意向800多人。
(四)加强创业引领。深入开展创业就业见习基地的认定工作,结合ybc工作开展,依托经济开发区和各镇(街)特色产业园区,选定生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带动作用强的20余家企业作为见习基地,全面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创业理念、创业技能培训,以自主创业带动积极就业。目前,已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35人,其中,2名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固定资产突破了1000万元,解决就业200余人,回馈社会提供见习岗位40余个。
(五)开展扶贫援助。把零就业高校毕业生家庭作为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逐级落实援助责任,积极实施结对帮扶,确保动态消零。20xx年,根据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规划》有关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5名就业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到了区、镇两级基层平台。
(六)多方促进就业。近年来,积极开展公务员、事业编招考工作,先后招录400余名高校毕业生进入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努力响应省、市关于选拔优秀高校毕业生开展三支一扶活动的相关通知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累计提供三支一扶接纳岗位95个,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转型、结构调整的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岗位供求矛盾仍然存在。我区目前总人口52万,其中,近30万人生活在农村。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方式和技术的革新,一部分农民成为富余劳动力,开始向城镇转移;由于农业产能比较低、农村环境比较差,新达到劳动年龄的一部分农村青年不愿意从事农业劳动,开始向城镇集中;受金融危机影响,通过劳务输出到外地务工的一部分农民又陆续返乡;受企业破产改制和产业结构调整等诸多因素影响,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增多(近期,仅东风毛巾厂、农机二厂等老企业一次性进入失业程序的人员就达600多人)。加之高校毕业生人数居高不下,甚至有愈来愈多之势,我区作为一个革命老区、贫困山区,经济总量较小、基础薄弱,区内厂矿企业就业岗位挖潜有限,机关事业单位编制有限,新增就业难度较大。
(二)能力结构性矛盾比较明显。从当前产业转型趋势看,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企业比例下降,新上的能源建材、机械制造、生态农业、旅游观光等项目科技含量和机械化程度较高,体力型劳动者的就业空间越来越小,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空间相对来说大大扩展。但是,部分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实际能力和市场需求严重脱节,一些高校毕业生校内所学专业与生产实际根本不对接,纯属花拳绣腿,有些高校毕业生校内学习态度不端正,导致能力不足、眼高手低,知识结构不健全、专业知识不系统、综合能力不突出,造成高校毕业生就业难和厂矿企业招工难的问题并存,有事没人干和有人没事干的现象同时存在。
(三)就业期望与客观实际冲突严重。一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存在偏差,走出校门后,自身期望值偏高,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就业方向的选择上,不愿吃苦受累,追求虚荣面子,一是想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二是想到大型企业从事管理工作,三是缺乏自主创业意识与能力,不能准确自我定位,不愿放下架子从基层做起,从工人做起,因此丧失了在普通工作岗位上就业、成长的机会。另外,不排除一些私营企业用工制度不合理,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问题,让高校毕业生不能接受。
(四)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仍需加强。区、镇(街)两级人力资源市场的硬件建设和设施配套,由于财政紧张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功能还不是很完善,社区就业平台没有实现全覆盖,制约了统筹城乡就业工作的开展。由于经济薄弱、财力有限,不能完全按照政策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相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
三、工作建议
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因素涉及方方面面,全面做好此项工作,需要政府、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一)大力发展经济,扩展就业空间。稳步推进区内企业转型,扎实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增加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力;不断加强镇域经济建设,支持各镇(街)依托特色产业园区,做大做强,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金融、保险、营销、餐饮、旅游及生产服务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适合的就业岗位 ……此处隐藏24689个字……临的用工风险日益加大,亟需采取新的应对举措以妥善规避风险。
一、当前高校后勤用工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缺乏独立承担用工风险的能力。当前,只有为数不多的高校后勤实体注册成为了独立法人。绝大数高校后勤都未能从学校行政管理体系中规范分离出来。它们仍然作为学校的一个部门按照高校的行政管理模式运行。法律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既使高校后勤缺乏独立承担用工风险的能力,也使高校承担着极大的连带责任。一旦后勤用工出现法律风险,高校将不可避免的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而后勤作为用工单位,因主体地位缺失,也无法有效地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资支付不合法法律要求。
(1)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我国于20__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应当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加班费、津贴、福利待遇等都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然而,调研发现,一些高校后勤并没有按照此要求发放工资。在扣除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费、津贴等费用之后,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已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加班费发放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__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动者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而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根据此规定,若职工月工资为900元,则日工资为900÷21。75=41。4元,小时工资为:41。4÷8=5。2元,工作日加班费为每小时5。2×1。5=7。8元,休息日加班费为每小时5。2×2=10。4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每小时5。2×3=15。6元。如果保洁员每天工作按8小时计算,休息日加班费应为10。4×8=83。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为15。6×8=124。8元。然而,实际情况是,无论是休息日加班还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很多高校后勤都没有按照这一标准支付加班费,而是与法律规定的标准相差较远。一旦出现纠纷,用人单位必然会面临败诉的法律风险。
(三)规章制度不健全,导致日常管理无章可循。规章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价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适用这些条款的前提必须为该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已向劳动者公示或者告知,是合法、有效,并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的。然而,实际情况是,我国很多高校后勤部门,都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定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
(四)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工伤风险大。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以后,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他们在法律上已不具备劳动者的法律资格,出现用工纠纷后,他们不能依据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于高校后勤来说,大量聘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从法律角度来说,用工风险大大降低。但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年龄较大,劳动能力已十分有限,在工作中很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由于无法为他们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工伤风险无法部分转移,高校后勤作为用工部门必须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意外伤害,按照法律规定,高校后勤将不得不承担高额民事赔偿费用。即使缴纳了意外伤害保险,一旦出现疾病所致伤害,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等,也无法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疾病所致伤害风险仍然无法转移。
二、规避当前用工风险的对策
(一)高校后勤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单位,与学校实现规范分离。各高校后勤可以最低注册资本,成立独立法人单位,对后勤各部门用工实行统一管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后,高校将不必再承担连带责任风险,而高校后勤的自主性和主动性将会大大增强。一旦出现用工风险,高校后勤就可以主动出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可通过调整工作时间、实行物业外包、综合工时用工等措施,降低加班费发放风险。根据劳动法第36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法第39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以及劳动法第44条第2款“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只要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且每周至少休息1日或者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就不需要支付加班费。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高校后勤可将一些保洁员等常规工种的工作时间调整为早上7:00—11:00,下午13:30—16:00,每周工作6天,休息1天,或者是每周工作7天,寒、暑假安排补休(即发基本工资,安排休息)。
对于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工种,高校后勤可以独立法人名义申请实行综合工时用工。实行综合工时用工后,由于工作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均不算加班费,这将会节省一大笔加班费。
对于一些夜班传达员等岗位,可实行物业外包,由资质较高的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这样就可以规避夜班传达员因工作时间较长而出现的用工风险。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应在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给予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避免雇佣该类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身体素质较差,工作中很容易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疾病。意外伤害风险可通过缴纳意外伤害保险予以转移。经咨询几家保险公司后得知,若给退休职工每人每年缴纳一定金额保险费,一定数额以下医疗费免赔,一定数额内的医疗费100%赔付,医疗费根据保险费缴费金额设有赔付上限。以某保险公司为例,一年缴纳100元保险费,赔付上限是5000元,若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的,另外赔付5万元,未全残的,根据伤残等级比例赔付。但是对于突发疾病所致伤害的风险,保险公司均不予以赔付。由于没有相应的保险可予以转移,风险很大。故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尤其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职工。
(四)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高校后勤可以以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然后召开全体职工代表大会,对制定的规章予以讨论通过。规章制度讨论通过后,通过员工手册等形式向劳动者进行公示及告知。规章制度内容应规范、全面、合理、合法,确保其能最大程度发挥降低用工风险的作用。
三、结语
风险与机遇并存。高校后勤在面临用工风险加大的同时,也为自身深化用工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和法律风险防范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只要我们正确运用法律武器,劳动法律法规同样也会成为我们高校后勤的保护伞,保障后勤与学校的正当合法权益。